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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屋顶花园的问题和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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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24 10:19: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工作时间

19569小时:25分钟

     针对于近日来全国上下掀起的关于“空中花园”的报道,大家众说纷纭。不管赞同还是反对,其实都是只站在自己的角度说问题,我个人认为鼓励发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类绿化,对于我们的城市、我们的家园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但是所谓的私搭乱建应该出台政策予以限制和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做绿化的积极性,美化我们的城市。
     以下几个问题和建议均为本人个人观点,请相关部门予以参考为盼!
问题:
    1、很多复式楼和商住楼临商业的那层住宅都存在裸露屋顶的问题,这部分屋顶不与外面连接,只能从住户家里才能进去,但是房产证上没有显示,属于购买时的赠送使用面积,这种属“公”属“私”如何界定?(这部分屋顶脏乱差,存在楼上居民乱扔垃圾的问题,临界的住户有着极大的改善环境的意愿)。
    2、景观绿化的标准是什么?“建筑物”基本上指的是封闭的空间,“能住人、放设备的封闭建筑,属于建筑物”。木制凉亭、廊架、葡萄架是否属于建筑物?(凉亭、廊架、葡萄架四面不封闭、不能住人、不能放置设备)。
    建议:
    1、屋顶应以直接连接的住户为优先,比方说楼顶的优先住在下面一层的住户,商业屋面的优先最直接连接的住户,以此为基准,谁投资谁受益。这样,既提高了居民的绿化积极性,又不至于出现纠纷说不清楚。楼上的其他住户虽然不能直接进到花园里面,但他们也间接得到了到了花香、净化的空气、绿色植物、美丽的花朵带来的享受。
    2、可以规定植物的类别、品种,鱼池的大小、深度,景观物的高度、材质、形式等,让大家有个规范可以依照,这样,既可以改善脏乱差的屋顶空间,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又可以美化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3、像木制凉亭、廊架、葡萄架等景观附属物,应该提倡,可以规定尺寸大小、材质、高度等,不管公共区域还是私人区域,这都是绿化景观的一部分。
    4、对于整栋楼的屋顶和一些有公共楼梯和通道能上人的屋顶,应该强制开发商、建筑物所属的单位、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做屋顶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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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26 11:04:3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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