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新郑路218号康城棕榈泉三期小区地下停车位为人防工程,物业每月收取的停车费高达300元,请问是否合理?是否有物价局的批文?物业以车位紧张为由不给办理停车位,很多业主车辆无法存放,经常出现业主车辆堵门的情况。
我看了物价局的 恢复 基本都是重复的以下内容 这些难道不是物价局有明文的价格批文吗?老百姓如何起诉 如何上告 你们下边的回复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们对这些事情的置之不理了???不理解 求解!
网友:
您好!
现就您反映的康城棕榈泉小区三期地下停车位收费有关问题的答复如下:
经向郑州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康城棕榈泉小区三期地下停车位为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其停车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协议约定执行。若物业公司单方改变合同约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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