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郑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郑办【2010】36号文件精神,规定“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详情请咨询:贵单位人事科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0371---60252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