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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人社局在职称聘用问题上存在违法违规(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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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1-13 16:59: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荥阳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4-12-3 14:43

事业单位职工都是财政编制,为什么要限制每个单位的晋级工资的人数职称是你们劳动部门组织评定的,每年你们总是以各种利用让我们缴费学习,在评定时还要缴纳各种费用,我们现在持有你们颁发的职称资格了,你们又说没有岗位?有什么文件规定吗?有法律支持吗?
请你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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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1-15 20:46:44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请耐心等待,我们尽快给你答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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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1-19 14:12:44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郑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郑办【2010】36号文件精神,规定“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详情请咨询:贵单位人事科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0371---6025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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