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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政府开展集中整治噪声,让群众安静生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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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0 09:51: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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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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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商家用高音喇叭或其他高噪声招揽顾客;但郑州市每条道路都有商店使用音响揽客,小贩使用喇叭卖;噪声污染泛滥成灾,群众深受其害,苦不堪言。依法治国,改善民生,请政府开展集中整治噪声,让群众安静生活。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环保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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