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55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政府开展集中整治噪声,让群众安静生活。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3-30 09:51: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等待时间

16726小时:6分钟

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商家用高音喇叭或其他高噪声招揽顾客;但郑州市每条道路都有商店使用音响揽客,小贩使用喇叭卖;噪声污染泛滥成灾,群众深受其害,苦不堪言。依法治国,改善民生,请政府开展集中整治噪声,让群众安静生活。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环保局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4 14:58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