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关于您后来又反映未来名家小区的问题,经过调查了解,具体回复如下:
一、针对收取物业费不提供发票事宜的问题。
经了解,物业服务中心在客服人员收取物业费时先提供收据,并告知业主拿收据可以去财务部领取发票,但现实情况是,部分业主由于工作忙等原因没有去换发票。
针对此问题我局物业主管部门也告戒物业服务企业,本着为业主着想,方便业主生活为出发点,改进工作方法,减少工作程序,为业主实行一站式的管理与服务。
二、电梯年检的问题。
经调查,对该小区服务的吉安物业服务企业完成了电梯年检,并将年检合格证书的公示,如果业主想查看,请直接联系物业服务企业查看原件。
三、供暖管道的问题。
此问题是开发遗留问题,我们正在协调开发企业负责落实。
四、针对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和服务的问题
该问题一直是物业主管部门着力强调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要想树立自己的形象,创建自己的品牌,开展优质的服务是重要的途径。只有服务好,才能得到客户的认可,才能在客户心目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继而在社会中提高企业良好的声誉,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为此,我们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以下几点着手,进而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让业主满意。
一是从企业内部着手,要加强自身服务意识的培养
二是物业管理企业要规范自身的服务行为
三是物业管理企业要积极完善自身的服务体系
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增强自身服务意识,完善自身的管理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服务工作,就一定能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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