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来信收悉,接到关于“石道乡冠子岭村卫生室法人的相关问题”后,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即责成业务处室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道乡冠子岭村卫生室现注册2名村医,分别是耿x章、耿x军。耿x军按照有关政策,在2006年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2011年根据上级要求,石道乡实行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1个行政村保留1所集体村卫生室,所有村医到村卫生室工作,由于种种原因,当时耿x军没能进入冠子岭村卫生室,石道乡卫生院将其注册在石道乡陈家门村卫生室,2017年经石道乡卫生院、冠子岭村委同意,耿x军变更执业地点,注册到冠子岭村卫生室。
二、冠子岭村卫生室变更负责人原因
冠子岭村卫生室负责人耿x章,现年68岁,依据2010年《登封市标准化村卫生所负责人招聘方案》中 “村卫生室负责人年龄不能超过60岁”之规定,要求冠子岭村卫生室重新变更负责人。
三、变更情况
冠子岭村卫生室注册医生仅有耿x章和耿x军,耿x章因年龄问题,不适合继续担任村卫生室负责人职务,且没有其他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竞聘冠子岭村卫生室负责人,冠子岭村是省级贫困村,健康扶贫任务艰巨,在特定情况下,经石道乡卫生院和冠子岭村委同意,报请登封市卫生计生委备案,拟聘请耿x军为冠子岭村卫生室负责人(试用期一年)。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65周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原则上不再在村卫生室执业,对身体健康、群众信任的到龄优秀乡村医生,经申请审核可以延长到龄优秀乡村医生的执业年限,到龄乡村医生延长执业期间不享受生活补助待遇”的规定,耿x章不再担任负责人职务,但保留其执业资格。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