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计委领导,您好 ! 我是石道乡冠子岭村卫生室法人兼村医,今年在审证时,基妇科以年龄超过65岁需换法人为由驳回未审。想让我村耿红军当法人,如果耿xx是一个品行端良、医术精湛之人,让我退位,我毫无怨言。 然耿xx从未参加过任何村医培训、学习、考试。2004年未经过石道乡卫生院,找门路、走关系拿到了一张乡村医生证。并且从2005年到2015年从未注册(他本人称在陈家门村卫生室注册,但陈家门卫生室找不到他的任何学习、培训、从医痕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第三十六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耿xx未注册在冠子岭村卫生室,是因为他不具备注册资格。陈xx任石道乡卫生院院长时,村医还需要缴纳管理费,他常年不缴纳管理费、不参加学习培训,陈院长以他常年不服从卫生院管理,不让其注册,说谁注册他,谁就要为他负责。 2016年梁xx任石道乡卫生院院长时,说耿xx在卫生局找类有领导,想让他注册在冠子岭村卫生室,因其资质不够,本人未同意。2017年刘xx任石道乡卫生院院长时,又旧事重提,本人还不同意。刘院长说不行的话就签订协议,条件可以写的苛刻一点以便约束他,只让他在家行医,并不进村卫生室。迫于压力,本人无奈与其签订协议,让其注册进冠子岭村卫生室。(注:耿xx本人并不行医,只是在自家药房负责拿药、扎针,是已经领了乡村医生补助的他父亲在家违法行医。)并在2017年,耿xx给人注射过期狂犬疫苗,还遭到登封市防疫中心的处罚。 2018年6月,耿xx又出尔反尔,不遵守2017年双方所签订协议,声称在卫生局找到了大领导充当他的保护伞,不仅要进冠子岭村卫生室,还要当卫生室法人。 关于超过65岁不让当卫生室法人的说法,本人查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超65岁不让当法人。并且咨询了律师,律师说只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都能当法人。 卫生局要换法人给出的依据一,是2010年《登封市标准化村卫生所负责人招聘方案》中,基本条件(六)村卫生所负责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不说10年的招聘方案能否作为换法人的依据,单就该招聘方案中招聘步骤显示,招聘卫生所负责人要进行考核、公示、多项积分等才行,难道耿xx要当负责人,就不需要任何考核,就直接空降? 卫生局要换法人给出的依据二,是2015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第(十七)条称“65周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原则上不再在村卫生室执业。”但文中还说“对身体健康、群众信任的到龄优秀乡村医生,经申请审核可以延长到龄优秀乡村医生的执业年限,到龄乡村医生延长执业期间不享受生活补助待遇。”我是超龄了,但没有享受生活补助,卫生院是同意我继续执业的。相反,耿xx父亲不仅享受到龄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待遇,还继续在家非法行医。该意见中的第(五)条,“严格要求乡村医生执业准入”,并要求“新进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耿xx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哪些项目都不知,毫无从医经验,更无医师资格,凭啥要当法人,还要将我赶出卫生室。 耿xx让冠子岭村支书签字让他当法人,支书不签,他就威胁支书“不签字,会让你后悔的,我在卫生局找类有领导!”,并在村里扬言他就要当村卫生室法人了,并将我赶出卫生室。 朗朗乾坤,耿xx竟如此嚣张,在到处都“打黑除恶”的今天,仗着卫生局有大领导当保护伞,仅凭年龄优势就逼得一个干了几十年的乡村医生,无法正常行医;逼得卫生局基妇科科长、石道乡卫生院院长“无能为力”、“毫无办法”! 就这样让一个不信守承诺、靠找领导走关系、违规执业的人,来充当冠子岭村居民健康的“守护人”,政府也能放心? 本人也曾听从部分领导意见,找卫生局局长反映情况,但局长太忙,也可能是我去的时间不对,找了几次都没见到,实在是被逼无奈,我才想到向郑州新通桥反映情况。迫切希望能够给予我帮助,万分感谢!这是一个无助的乡医急切寻求光明的唯一出路! 联系电话:13*******06张医生 切盼佳音!
补充内容 (2018-10-13 22:41):
我是登封市石道乡冠子村一名村医。
补充内容 (2018-10-13 22:43):
是冠子岭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