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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0 16: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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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经调查,融创象湖壹号3期芳园2号楼1单元1-2F属于规划建设的社区配套物业用房,开设的餐厅主要用于内部员工就餐使用,不对外经营。餐厅对内与主楼不连通,对外的餐厅入口为北向门,2号楼楼栋入口为南向门,人流不互通,不会对业主的日常进出造成影响,符合物业用房的正常规定。同时,员工餐厅的排污、排烟、排油都是经过抽油烟机、净化器、隔油池净化过的,而且均是向下排放的,不会产生向上的油烟,对楼上业主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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