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41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违法行政(下派单位:巩义市)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楼主
发表于 2021-3-17 08:19:29 |显示全部楼层
市场监管局已看到,尽快核实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1-3-18 08:40:14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反馈的情况已收悉,经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依申请进行,在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我局依申请进行登记注册并无不当之处。
    二、按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关于“先照后证”及前置后置许可要求,“加工不锈钢”不属于前置许可,可以直接办理营业执照,我局依法定程序进行办理。
    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和《河南省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规定》第十条中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对于您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建议您向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监管、执法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5-9 00:44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