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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紫金嘉苑交房强制预收一年物业费(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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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9-6 10:56:28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问题不属于我单位业务范畴。

补充内容 (2022-9-6 10:56):
请具体咨询郑州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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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2-9-6 11:11:32 |显示全部楼层
已上报金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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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2-9-6 11:46:52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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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5#
发表于 2022-9-26 09:44:05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经我局了解,华瑞紫金嘉苑小区由郑州华瑞紫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该公司根据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反馈,现答复如下:经该公司查询,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四条对物业费用的收取明确约定:“自开发商通知乙方交房之日起,乙方开始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交房时首次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周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以后交纳方式:每个交费周期预交一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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