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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北京津学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欺诈行径!(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使用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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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3-12-26 09:56:58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关于超范围经营一事,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国市监注发{2021}17号,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实施部门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第五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第七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请向该单位的主管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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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ley  在2024-1-5 22:55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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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1-24 09:22:24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提出申诉的,由以下有关行政部门受理:(六)因房地产、旅游、教育培训等问题的申诉,由住房与城乡建设、旅游、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受理。超出我局职能范围。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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