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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悦城物业公司收取高额物业费滞纳金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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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6 14:16: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20113小时:52分钟

东明路红专路交叉口君悦城物业公司针对2013年1-6月份未缴纳物业费的也只收取高额物业费滞纳金,本该缴纳1100元,收取高额滞纳金竟然近4千元,说是未在1月1-10日缴纳,就要收滞纳金,天理何在?!房管局不管吗?发帖还不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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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5-7 10:55:4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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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5-8 17:30:36 |只看该作者
君悦城存在延迟交房和办理房产证的违约情形,应当支付违约金。开发商为了减少违约金赔偿,所以才故意把物业费滞纳金提高,以抵消违约金。这也是许多开发商处理的方法,但在法律上却是完全两种法律关系,不能混同抵消,且提高滞纳金的依据也违反法律规定。但许多业主却并不知晓之中的法律关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需详细咨询;可电联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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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3-5-9 10:41:2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物业滞纳金的收取比例在物业服务合同上有相关的约定,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请业主按照物业合同上的比例进行计算,如果物业公司超过比例多收取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多收取的那部分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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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5-13 15:50:52 |只看该作者
东明路红专路交叉口君悦城物业公司的物业滞纳金收取存在严重违法问题:1、业主在交房时签订的物业合同没有写明如果迟交物业费要缴纳滞纳金。2、现在要广大君悦城业主缴纳的百分之一滞纳金(按半年物业费的百分之一),我详细看了材料后,发现在小区住户手册中有提及,但该手册内容没有在物业合同中出现(比如,如果迟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按住户手册规定的滞纳金收取),因此可以确定物业公司在偷梁换柱,把没有双方确认的内容,强加给君悦城业主。3、即使是要交滞纳金,也不会像君悦城的物业公司要的如此离谱,因为那样算来,一年的物业滞纳金要超过一倍的物业费,世界上也不会有此先例吧!!!4、开发商要还给业主的延迟交房违约金和物业的滞纳金是两码事,现在开发商以物业费滞纳为由,不给业主延迟违约金,也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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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6#
发表于 2013-5-20 11:46:1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根据业主反映的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和物业公司做了沟通,具体如下:
       有关合同内规定的违约金(合同内描述是违约金)问题,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九条第三款,“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应缴金额的日1%交纳违约金。”(见附件)物业公司表示,在交房时和所有的业主都签订了前期合同(一式两份),业主可自行核对合同内容,也可以到物业公司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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