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针对网友对经适房轮候供应的相关问题的种种疑惑,我局作以下回复:
一、为何第四期轮候供应对象会出现第一期轮候的号段?
(一)依据《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189号),持有《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家庭有三次选房机会(只能放弃两次);
(二)本次轮候公告供应对象中出现第一期轮候号段,是因为申请人出现报名登记后放弃、未到等原因,且符合家庭选房机会未到三次的情况。
以资格证40号家庭(注:40号是在第一期“紫荆园”小区报名入围家庭)为例:
1、第一期轮候报名登记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
2、第二期轮候报名登记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
3、第三期轮候报名登记时间为:2012年5月3日
“紫荆园”小区选房时间为:2012年8月,是在第三期轮候报名登记时间后放弃选房的,40号累计放弃一次,可以参加本期轮候报名登记。
二、如果在此次轮候结束后有剩余房源,15619号后号段是否可以报名?
(一)报名登记后剩余房源,各项目具体情况会在郑州市房地产网进行公示();
(二)本次轮候登记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会延续报名登记;
(三)延续报名登记的具体情况会公布在郑州市房地产网()。
三、去年弃选的房源现在都在哪里?
每期轮候剩余房源都会纳入下一期轮候房源中,各期轮候登记报名情况会在郑州市房地产网进行公示()。
感谢您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仍有疑问,欢迎您来保障办或拨打电话进行咨询:67883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