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你好!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核实,现答复如下:
1、该工程2006年开工建设,2007年建设完成,当时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手续,系违章建设。2013年该工程在接受了违章工程处理后,根据相关规定补办了施工许可证,补办说明在证件备注栏中已显示;
2、由于我局工作疏漏,证件中建设地址一栏没有填写,我们将对此进行整改;
3、由于补办手续和正常办理手续均采用统一的施工许可证格式,因此证件中出现了“本证自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我们将对此进行整改。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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