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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三路格林融熙国际占用中亨都市花园的小区车道,请问合(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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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1:10: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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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北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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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3 09:14

格林融熙国际占用中亨都市花园的小区车道,请问合法吗?格林融熙国际是经三路与广电南路交叉口东南角的新建写字楼,其南出口占用了中亨都市花园经三路西出口的道路,这应该是侵占了中亨业主权益。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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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5-20 15:30:38 |只看该作者
关于你反映的“格林融熙国际显然是在设计阶段找不到环形消防通道。那么原来的中亨都市花园的消防通道入口不就被占用了吗?或者说两者共用了。请问这是允许的吗?或者请找到中亨的老图纸,看看是怎么设计的。 一定存在设计变更。那么变更的话是不是应该跟业主公示。  请继续调查。”此问题,由于办事处不是执法机构,没有相应执法权限,办事处积极协调沟通后发现其有有相关手续证件、土地证明材料等手续,关于查看图纸、设计规划等方面,建议你向规划局、执法局与房管局反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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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5-22 10:50:00 |只看该作者
已转金水区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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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5-24 16:07:46 |只看该作者
已转金水区北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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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5-31 17:10:4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小区概况
山顶御鑫城小区位于郑州市中州大道西北环路南,由河南省山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于2012年6月竣工,9月1日交房。由河南山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服务管理,通过招投标方式进驻小区,小区属于商品房,总建筑面积10.6万平方,小区共7栋楼,1156户。
二、房管局针对投诉问题的调查情况
1.关于管理混乱,无人员巡视等问题:已要求要求物业公司,主动征求业主意见,严格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加强小区管理。
2、关于楼道内小广告问题:因该小区正值装修期间,装修人员、送货人员或尾随业主开门进入发放的可能,物业公司也张贴或口头通知等方式提醒禁止发放。物业公司承诺在后期加大管理力度。
3、关于电动车电瓶丢失问题:小区有停车棚供业主停放,并有监控和公共秩序巡逻,以协助丢失电瓶业主报警,监控画面警方已考走,具体有警方处理。但同时物业公司也将加强电动车停放区域的巡逻力度和频次,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4、关于停车场问题:该小区南广场停车场,是地产公司为响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停车场的号召:依据郑政[2011]19号文件有关规定,方便该区域车辆停放,经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和北林路街道办事处批准,河南省山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御鑫城广场停车场,并交由河南山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开发、物业公司从未承诺免费使用,目前即将开始有偿使用的南广场停车场,收费标准,及收费许可证,按有关规定进行过审批,并且郑州晚报上已经进行了公示。5、关于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问题:因为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组织,是由业主自发要求成立的,如该小区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可到区房管局和办事处咨询业主委员会成立相关程序。附《郑州市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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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5-16 10:35:06 |只看该作者
格林融熙国际显然是在设计阶段找不到环形消防通道。那么原来的中亨都市花园的消防通道入口不就被占用了吗?或者说两者共用了。请问这是允许的吗?或者请找到中亨的老图纸,看看是怎么设计的。 一定存在设计变更。那么变更的话是不是应该跟业主公示。  请继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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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5-23 10:28:22 |只看该作者
由于办事处不是执法机构,没有相应执法权限,办事处积极协调沟通后发现其有有相关手续证件、土地证明材料等手续,关于查看图纸、设计规划等方面,建议你向相关职能部门规划局、国土局反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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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6-3 10:51:2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小区概况
山顶御鑫城小区位于郑州市中州大道西北环路南,由河南省山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于2012年6月竣工,9月1日交房。由河南山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服务管理,通过招投标方式进驻小区,小区属于商品房,总建筑面积10.6万平方,小区共7栋楼,1156户。
二、房管局针对投诉问题的调查情况
1.关于管理混乱,无人员巡视等问题:已要求要求物业公司,主动征求业主意见,严格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加强小区管理。
2、关于楼道内小广告问题:因该小区正值装修期间,装修人员、送货人员或尾随业主开门进入发放的可能,物业公司也张贴或口头通知等方式提醒禁止发放。物业公司承诺在后期加大管理力度。
3、关于电动车电瓶丢失问题:小区有停车棚供业主停放,并有监控和公共秩序巡逻,以协助丢失电瓶业主报警,监控画面警方已考走,具体有警方处理。但同时物业公司也将加强电动车停放区域的巡逻力度和频次,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4、关于停车场问题:该小区南广场停车场,是地产公司为响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停车场的号召:依据郑政[2011]19号文件有关规定,方便该区域车辆停放,经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和北林路街道办事处批准,河南省山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御鑫城广场停车场,并交由河南山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开发、物业公司从未承诺免费使用,目前即将开始有偿使用的南广场停车场,收费标准,及收费许可证,按有关规定进行过审批,并且郑州晚报上已经进行了公示。5、关于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问题:因为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组织,是由业主自发要求成立的,如该小区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可到区房管局和办事处咨询业主委员会成立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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