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父亲因脑梗住进河医大,来时共交纳住院费5000元,因来时病情严重,所以当晚我和妻子陪护,第二天我因怕和停车场发生矛盾(因车辆过夜),我又主动交纳一次住院费,可谁知第二天当我出车去买饭时被告知需交8元停车费,我就对他们说:“政府为了方便群众,照顾病号。不是已经取消看病停车收费了吗?如果照你们这样,我们要是不知道你们的收费情况,住一个月才看好病我要给你们交多少啊?他们告诉我那就交6——7百,我听后就找到他们医院后勤部反映这个情况,他们后勤部解释说政府定这个就很矛盾,我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如果看病的都一分不交他们怎么办。现在我就想知道这样的费用我该交吗?怎样维护我应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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