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四月一号正试在河南中康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号410*******36025,法人代表:耿卫亚,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68号1609A号,现公司地址:郑州市东风路汇宝大厦5楼503室)就职,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工资1500,每月工资次月十五号转入员工提供的银行卡账号中。我因特殊情况,于4月27号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领导同意,把四月份上完后离职,当时承诺5月十五号把工资打进我的银行卡中,到目前为止,公司拒不支付本人的工资,由于是第一个月试用期,公司没有为我们办理任何工作手续和证件,现在没有证据,希望政府能够帮助我,调查此事,将本人辛苦劳动一个月的工资还给我,谢谢! 我的电话 13*******03.我现在在武汉上班,由于公司不发工资,昨晚特坐火车赶回郑州,希望把此事办理好,但是武汉那边工作也影响着,希望政府部门能尽快帮我处理此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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