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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千棵树苗被连夜折断损毁,部门之间推诿,到底有没人管(下派单位:登封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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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28 09:40: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登封市林业局

处理时间

2013-7-2 19:08

       反映材料


本人霍占其    性别:男   年龄:59    军转干部 党员

单位:河南省物资集团办公室   

身份证:410*******06202519

电话:  13*******49     13*******21

部队转业后在物资集团工作,后停薪留职回登封老家发展种植业。十年间让我发展树 50万棵,带动家中兄弟姐妹、村民脱贫致富,收到群众赞扬。

今年年初看两会,看到近些年对农业的重视越来越大,特别是中央的“一号文件”让我心潮澎湃,心想老家地登封处偏远山区从我小时候就在的荒山,一直荒芜,加之农民思想落后,没有开发,最重要的是每年几次因种种原因的大火,让我一直有想要改造荒山的想法,加上一些村民外出打工不知道荒了多少年长满草的土地。说干就行动,就在前期我陆续找来4台挖掘机对这一带的荒地、坡进行了梯田式的改造,梯田式大家也都清楚,以后在我改造的荒地区域不会再有火灾,形成了天然的防火屏障。将近两个月的施工,改造荒地约200于亩,小型水坝两个。种下核桃、“沙梨王”果树6000于棵,虽然过程苦些,但是我想到几年后满山丰收的果实,心中充满了欣慰。

可就在种完的第二天发现山北边整个一大片核桃树苗被连根拔起、折断,仍的到处都是,在场的亲戚都哭了,我看到这场景几乎晕阙,辛辛苦苦种下的树苗怎么会惨遭黑手?想到前几天邻村的一家曾叫嚣说要重金雇几个人毁树,(当时现场有村民在可以作证)说是挖到了他们种的橡子树,(事实是橡子树早被每年的山火给烧毁,他们也是违规把树种到了我村的地界,(本村的村民十几家的责任田)其实最重要的是我改造的荒坡是他们村个别人放羊的路。我也知道在农村有些道理是讲不通的,此前也曾想过吃点亏,就当几颗橡子树的是他们的地,和同村的村民一样每年给他们按照每亩100斤粮食赔偿,随市场行情变化。可是终究被几个愚昧无知的村民连夜毁坏,现场留下约6-10人留下的矿泉水瓶。为此我报了案,可是林业部门却说涉及两地(洛阳伊川县杨爻村和登封颍阳县于爻村),管不了。。。这样消极的一句话让我的心凉到了谷底。难道就这样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毁坏的上千颗核桃树苗,就这样白白毁坏?我也曾想过以暴制暴,但是毕竟中国法治社会是讲法的,相信有关部门会引起重视,积极协调解决,会还我一个公道,相关嫌疑人也会受到应有的制裁。树苗再种已经是不可能(已经过了栽树季节时间)只希望得到应有的赔偿。跪谢!!!!

此致


敬礼         


                                                                                  2013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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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6-3 10:05:10 |只看该作者
已收到,正在处理。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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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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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6-5 08:04:57 |只看该作者
谢谢,希望职能部门重视此事。如果这次还是一拖再拖,或是根本上解决不了问题,等收完麦子后,我将带领家属及村里土地相关人员集体上访,直到处理完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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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7-1 11:22:16 |只看该作者
    自我局接到颍阳镇霍占其反映种植树木被毁,林业部门推诿的案件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当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其调查结果如下:
    霍占其栽植核桃树的土地与伊川县有纠纷,根据国家林业局《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在林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伐有争议的林木,不得在有争议的林地上从事基本建设或者其他生产活动。根据河南省林业厅有关解释:在有争议的林地上新栽林木被毁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我局对此案件无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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