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
您好,首先对我们工作的不足对你带来的影响表示抱歉,事实上多年来,对违规犬只的查处一直也是我局的工作重点之一,但是由于犬只的特殊性,对犬只查处的阻力大,效果差,加上中队自身条件有限,没有合适的工具,在日常的工作中多次出现队员受伤,虽然对违规养狗的查处的职责在我局,但实际上对犬只的管理查处还需要多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我局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协调市容卫生、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将强对犬只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群众对于城市养犬法规的认知。另外根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六条之规定,居(村)民委员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召开居(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区有关养犬管理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居(村)民和业主应当遵守公约。您也可以在所住小区,要求召开业主委员会,依法商议和制定养狗公约,我们也希望每一个市民可以支持我们的工作,也希望您能来支持我们的工作,您所在小区如实能够召开开业主委员会,我局执法人员希望能到现场与您一起将这个问题解决好。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