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金水区曼哈顿居民楼内开公司”有关问题,我分局注册科受理后及时进行处理,针对有关问题予以回复:
金水区曼哈顿不同楼层将居民住房用于开公司, 开公司必须注册, 如果办公地点是居民楼,只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我们工商局在对这样的公司进行审批时肯定会考虑到这种情况,正是由于200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有相关的规定,所以200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中,“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中就要求“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无论是新公司注册的审批手续,还是企业变更地址,我们对公司地址的要求都是严格按照以上的规定要求办理的。
只要是住宅楼里办理的有限公司,在我局注册的所有企业,都有地址所在的居委会同意该地址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如果您对公司其它问题有疑问,请拨打注册科投诉举报电话:63935522 ; 地址:金水区红专路40号。
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问题,建议向执法局举报。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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