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 我叫刘玉香,我的事众所周知、备受关注,制造这起事件的人有,巩义市供销社刘会峰,巩义市团委书记赵海鹏父子,巩义市法院十佳法官刘晓红、李延娜,现在刘会峰,赵海鹏父亲赵公召以被绳之以法,刘晓红、李延娜、赵海鹏还在逍遥法外,多行不义必自毙,法律是公正的,做恶之人会得到报应的。 赵海鹏的姑姑赵爱新,是房管局的干部,能在没有认何手续的情况下,以她自己的明义给他的房子办了两个房产证,我的房子与她办房产证的房子在同一块土地上,我的房子为啥就办不到房产证哪,可想赵家人的胆量有多大。 刘晓红、李延娜在侵占我的房产前,就审理过赵家房产一事,很清楚房子的归属,他们为了得到我的房子,与刘会峰、赵公召串通一气,和法院的刘晓红、李延娜私改法律文书,下达了(2008)巩民初字第44号民事调解书,将我的房地产判给了赵功召,刘晓红并将我的房子查封,你的权力也太大了吧,在办理了我的案件后,刘晓红、李延娜就当上了十佳法官,不知道巩义市法院的领导是怎样当的,是不是刘晓红、李延娜在办假案时得到的好处,给院长平分了,还是两人使展了其他手段得到了领导的赏识。 就此案,郑州市政府法制办2013年5月12日7时25分,在心通桥网上发表了该案人所犯的罪行的原文如下。 一。编造虚假合同罪。把他一人独有的1.75亩合同做鉴定即可。
二。制造虚假诉讼罪。把44号和780号同一法院------巩义市法院两份矛盾的调解书作比对即可。
三。破坏公共秩序罪。采用威胁,谩骂,堆土石,堆猪粪,砸汽车等恶劣手段强迫巩义市农村道路管理大队不能正常办公而搬迁。
四。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罪。触目惊心!有照片和检察院的录像为证。
五。破坏公共安全罪。赵海鹏父子三人堆的土石,糞现在仍在全国文明城市中心。 不懂法律的人都知道上述几个人所犯罪行,为啥法院的刘晓红、李延娜不但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反而步步高升,可想法院有多黑。 刘玉香1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