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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明路红专路君悦城天价地下停车位收费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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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28 15:31: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2-1-5 09:01

尊敬的物价局各位领导:
      我们是郑州市君悦城的业主,12月1日我小区物业就地下停车位收费把业主挡到了门外,当时交房的时候签订的物业协议条例上明确规定汽车在小区过夜4元;我们也查询物价局发布的关于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方法的规定,小区物业不顾合同和条例收取没个车位350元的停车费和35元的车位管理费;我们已对房管局等部门咨询,开发商未取得小区停车位产权备案。请物价部门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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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2-28 15:50:3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交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待调查完毕后,我局将尽快给予您回复。
                                        2011-12-2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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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12-30 10:00:16 |只看该作者
没有回复,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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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4 17:25:37 |只看该作者
业主您好:
    关于君悦城地下停车位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地下停车场产权归属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界定。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经调查,君悦城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未在房管部门取得相关产权手续。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66条第三款规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业主可向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
    物业公司若存在其他价格违规情况,业主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价格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物价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政策咨询电话:67189778。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责任人:王为民  职务:郑州市物价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67189879
      联系人:王炳瑞  职务:郑州市物价局公用事业处处长
  联系电话:6718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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