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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饭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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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14 11:21: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3-7-8 15:53

郑花路59号5#2层平台多家饭店非法经营,无任何手续,为何无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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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6-14 16:07:3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交我局相关部门调查。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风怒  在2013-6-17 11:49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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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3 18:55:0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接到您的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曹付涛、郑琳芳对郑花路59号居易广场3号楼、5号楼二楼平台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平台属于居易广场三号楼五号楼二楼的平台,居易广场三号楼及五号楼属于住宅。经检查,在二楼平台有天香小厨、武汉热干面、麻辣烫、重庆小吃、姐妹美食等餐饮服务单位。我局执法人员对每一家餐饮服务单位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及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1、居民楼下不允许开饭店;2、即日起立即停止餐饮服务活动;3、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对于21世纪居易广场5号楼及3号楼2楼开饭店一事,根据“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规范郑州城区生产经营场所的意见(郑政办[2012]54号)一、…(二)建立科学的问题抄报机制的规定:…属于在市区建成区居民楼内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的,报市、区环保局”。以上饭店属于居民楼内开办餐饮服务场所,如有继续经营活动,应报环保部门进行取缔。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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