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同汇花园属于经济适用房,物业公司据我们居民了解为三级物业资质,现在物业公司要按照一级物业资质收费,同时上浮20% 高层的费用为 1.1元上浮20% 再加上0.05的监控费用,合计高达1.37元。我们是经济适用房,为什么有如此高标准的收费?为什么三级物业资质的公司要按照一级物业收费?希望领导为民做主,每个月150元以上的费用我们承受不起。
按照郑州市的规定,物业收费标准如下: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元/平方米•月),根据物业公司的资质,具体是:
一级:多层住宅0.38,高层住宅1.10;
二级:多层住宅0.32,高层住宅0.87;
三级:多层住宅0.26,高层住宅0.73;
四级:多层住宅0.20,高层住宅0.64;
五级:多层住宅0.15。
另外,多层、高层住宅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可以上下浮动,但不得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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