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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鼎盛时代3期虚假宣传,地下人防工程当车库出售,只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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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19 11:18:1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3-7-1 17:43

东方鼎盛时代三期虚假宣传,宣传的时候说没有地上停位。而且他们卖地下车库的时候,也说地上不过车,让业主买地下车库。且是人防工程的情况下,只卖不租,他们反复的宣传,让地上不过车的印象深深地印在业主们的印象中。去实地看才发现他们在地上规划了二百多个停车位,而且车位都是侵占公共绿地,占用公共道路的。有一些车位就建在一楼业主的窗户边上,如果停放上汽车肯定会影响一楼采光。请问我们作为业主应该如何维权。我们不希望住在公共停车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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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6-19 16:09:3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并将尽快给您回复,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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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6-24 17:14:2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过我们核实,东方鼎盛时代三期(即8#地)的规划技术指标中明确地上停车位为240个。是否侵占公共绿地、公共道路问题,可以向规划部门核实。
       如果您的合同中明确约定没有地上停车位,说明项目开发商存在虚假广告宣传,可以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 对自行发布或者代行设计、制作、发布违法广告或者从事其他违法广告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责令停止发布、公开更正;给予没收广告费用或者违法所得、罚款、停止广告业务等处罚。”规定,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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