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郑州市一个珠宝店的个体经商户,前段时间发现我店的一名员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 分批次在上班期间偷走我店黄金100多克,价值6万多元,现在已经潜逃。5月13号,我报警后,文化路派出所的李荣榜民警前来调查情况,在搜集证据后说立案调查抓人,现在一个月过去了,如今案件还是不明不白,警方没有出动警力,不知道到底定性为什么性质的案件,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营业员偷了价值这么多钱的黄金,不是应该为刑事案件吗?为什么警方迟迟不去抓人呢?作为一名个体经商户,我心里十分着急,希望相关领导能够给予我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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