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我2008年买的森海玉波苑8号楼的房子,合同面积155.9平米2011年发的房产证上面积147平米,发现房产证面积比合同面积少,多次去找开发商索 要,开发商工作蛮横,不 退钱! 希望更多人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