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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做好事,后果可怕伤人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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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9 11:45: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1年8月8号,在荥阳市豫龙镇郑上路段出现一场交通事故,一位70多岁的老人被一辆轿车撞伤,鲜血直流,此时荥阳市豫龙镇李培珍大妈赶到,认出是当地的一位老人,120赶到时,需要陪护人员前往,围观人员很多,没有人出面帮忙,情况紧急,热心的李大妈(50岁)就和受伤老人的老伴(70多岁)将受伤者送上救护车,并陪护前往医院抢救。
       在120救护车途径荥阳市市标十字路口时120与一辆出租车相撞,120翻车(120救护车是荥阳市人民医院的)造成车上人员严重受伤,李大妈当时昏迷,浑身是伤,被送进荥阳市人民医院治疗。      救人受伤这些大妈都不后悔,只是在治疗中的窝囊事,让大码成了最窝囊的见义勇为者。
      在医院治疗中,治疗消极,依靠大妈自身的抵抗力进行恢复。身上的伤痛难忍时,就给一片止疼片,晚上再加一片,身上结的伤痂4个月都没有脱落,听力下降,医院没药治疗,到外面购买太贵。由于多处受伤造成肾功能减退,肌酐和胆尿素增高,血压增高,一直是保守治疗,让大妈饱受了病痛的折磨。难道县级人民医院就没有好的治疗条件吗?住院期间生活费,陪护费不能及时支付,大妈还得垫着。崔要时推诿扯皮。难道医院没钱支付吗?
    李大妈是企业法人,由于本人做好事受伤住院,不能在公司管理经营,造成公司停产,职工放假,损失很大。医院不但不给生活费自住院到现在院长连看望一下都没有,相关单位连个慰问和褒扬的话都没有,你说这好事办的是不是太窝囊了。下步该咋办,难道见义勇为受伤后还得再伤一次心吗?难道社会公德真的到了如此地步了吗?只有求助记者同志帮帮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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