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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巩义市环保局落实政务公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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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30 21:25: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巩义市

处理时间

2013-7-31 09:16

thread-1103741-1-1.htm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饮食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特制定《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本标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在《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规定:
5 其它规定5.1 排放油烟的炊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5.2 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或当量直径)的平直管段。
  5.3 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油烟排气筒的高度、位置等具体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制定。
  5.4 排烟系统应做到密封完好,禁止人为稀释排气筒中污染物浓度。
  5.5 饮食业产生特殊气味时,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指标执行。


请巩义市环保局解释河南省环保局对5.3中关于油烟排气筒的高度、位置等具体规定。
并认真落实民和苑小区内飞乐小厨、北京香辣干锅及万隆卤肉店的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和噪音问题

附标准:
4 标准限值
  4.1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限值按规模分为大、中、小三级;饮食业单位的规模按基准灶头数划分,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每个基准灶头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平方米。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参数见表1。
      表1  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

  ───────────────────────────────────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

  基准灶头数          ≥ 1,<3   ≥3,< 6     ≥6

  对应灶头总功率       1.67,< 5.00  ≥5.00,<10    ≥10

  对应排气罩灶面

  总投影面积(平方米)      ≥1.1,< 3.3  ≥3.3,<6.6    ≥6.6

  ───────────────────────────────────

  4.2 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按表2的规定执行。

  表2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60         75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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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7-1 15:34:05 |只看该作者
网友,请详细说明您要反映的问题,我们好转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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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1 17:15:26 |只看该作者
请巩义市环保局解释河南省环保局对5.3中关于油烟排气筒的高度、位置等具体规定。
并认真落实民和苑小区内飞乐小厨、北京香辣干锅及万隆卤肉店的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和噪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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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7-2 08:33:43 |只看该作者
已看到,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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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7-9 16:02:02 |只看该作者
网友:
       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三家饭店油烟、噪音扰民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环境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你所反映的万隆卤肉店和北京香辣干锅店已于2013年初安装了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我环境监察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时两家饭店的油烟净化设施均能保持正常运转。关于两家饭店油烟排放是否达标及排放速率等问题,目前国家虽然出台有《饮食服务业油烟排放标准》,但我市目前还不具备对该项目的环境监测能力。因为飞乐小厨饭店在正常经营时没有按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存在有环境违法行为。鉴于此,我局已责令该饭店于今日起暂停营业并立即进行整改。
     另外,7月5日,我局委托巩义市市环境监测站对三家饭店在正常营业时油烟净化处理工序产生的噪声进行了实地监测(白天),检测结果显示:该区域三家饭店在正常经营时排风系统产生的噪声均未超出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在此,欢迎你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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