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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青屏苑新楼盘存在诸多问题,为啥相关部门无人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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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1 18:14: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于家岗社区

等待时间

20958小时:15分钟

     新密西广场南侧新开发的楼盘青屏苑领秀城从建立之初,就存在手续不全的问题,当时房子刚打好地基,它就开始卖,据了解当时根本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合同规定交房时间是2012年12月31日,结果延期达半年之久,始终未给业务们一个合理的说法。在今年6月底通知业主交房,这时候我们才知道,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收的所谓天然气暖气初装费,按照郑州和新密的文件规定在2010年已经取消,我们购房是在2011年4月左右,为什么开发商可以如此肆无忌惮的乱收费???另外我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许多的霸王条款,全部都是有利于卖方的条款写的很详细,而买方的权利则是一笔带过,甚至我们连退房的权利都没有。合同中还规定,开放商延期交房60日是允许的,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60日以后计算。交房时候,物业公司收取每平米1.8元的物业费,他们物业公司有多高的资质可以收取这么高昂的物业费????小区内绿化没有,地面一片尘土飞扬,工人还在施工,开发商并没有按合同规定出示相关两证一书,就让业主交房。对业主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三缄其口。物业上的工作人员更是强势,这么答复业主:你们签字拿钥匙也行,不拿也行,签不签都是那么回事,反正物业费已经给你们开始计算了,你们自己掏钱买的房子,买都买了也退不了,合同也是你们自己签的。试问,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从哪儿来的霸气和强横?谁给他们的权力?相关部门有没有起到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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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2 08:39:11 |只看该作者
公摊大的吓死人。叹我“青屏苑”业主倍受荼毒,悲我巍巍业主,竟蒙愚民之凌辱,致使新密大地,道德不彰,公义不显,妖孽肆掠,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欺我业主,毁我精神,掠我财产,奸我灵魂。古之乱世,饥寒交迫,庶民尚有立锥存身之所,今之盛世,平安笙歌,我等房奴却无立锥之地!神州大矣,开发商多哉,如“青屏苑”无良开发黑心红眼者,真乃千古之奇闻,亘古之未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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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12 08:59:49 |只看该作者
网友 你好  已告知 规划局   稍后 会有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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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7-19 17:17:44 |只看该作者
新密市物价局接到举报后,立即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到该公司展开调查。7月17日下午,新密市物价局案审委员会专门就调查情况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了初步处理意见。目前,此案是在按程序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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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7-26 16:41:31 |只看该作者
我们新密青屏苑广大业主已经投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翘首以盼,望眼欲穿,开发商一直采取消极应对的方式,恳请政府给予我们一个公道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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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8-2 15:19:47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们新密广大青屏苑业主翘首以盼等待了一个多月之久,为什么到现在开发商和物价局都没有给我们一个正面的回应和说法?
青屏苑小区存在问题说明
1、通知业主交房,小区内绿化几乎全无,基本的路面硬化也不到位。与开发商卖房时所宣传的小区绿化,容积率等条件更是相距甚远。
2、不具备任何综合验收文件就强制业主收房,“三书一证一表”一个都没有。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都在那儿?
3、开发商违规收取的天然气、暖气初装费是不符合《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对新密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这项费用已在2010年11月取消。贵公司应当为何迟迟不退回业主全部初装费??
4、广大业主对小区房屋公摊存在较大异议,开发商和物业不提供任何房管局的实测面积表,分户实测和楼宇设计平面图并明确业主房屋公摊的合法区域。
5、开发商应依约定聘请与合同约定相符、收费合理的前期物业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反对任何欺诈业主的所谓物业和其他组织继续侵害业主利益。根据《郑州市物业收费标准》规定,资质等级为三级的物业公司,对高层住宅的收费基准价为0.73元/平方米,月,上下浮动20%,也就是最高可收0.88元/平方米,月,为何贵公司聘请的郑州祥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会标)资质等级仅为三级,竟收取1.8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业主要求降低物业费至政府文件规定的合理标准。否则有权拒绝签订前期物业协议,并要求更换前期物业公司。
6、高层住宅楼生活供水系统,必须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用水合格证;电梯,必须具有省或市级特种设备检验所和质监部门分别核发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消防系统,必须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请予以提供相应合格证。为什么1号楼1单元的电梯还没正式投入使用,就出现了问题予以维修,没有安全达标,我们业主如何放心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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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9-6 18:20:4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经调查:
    青屏苑小区为新密市祥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的A1、A2、A5号住宅楼,目前正在进行施工验收备案办理。部分业主由于结婚等原因,提前领取钥匙进行装修,不存在强制交房的现象。
    公司没有私自变更登记,变更规划设计,把小区的大门变成商业用房,不存在变更规划事实。
    公司在售房过程中代收了部分业主缴纳的天然气出装分,其初衷只是替业主跑腿代收费用,没有超标准、超范围收取天然气初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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