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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经济适用房子补价差事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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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15 10:30: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请问今年买了经济适用房,签了合同办了贷款,请问那90平米的30%补价差款什么时候可以交,是不是非得等到房产证拿到手才能办相关手续?
    试问:能不能根据所签的合同去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然后房产证发下来的时候就是完全产权的那种房产证(注:看你们房管局的通告现行的补价差政策执行到2014年12月31日,就怕拿到房产证时已经是2015年了,到时候想补差价又被迫按新政策70%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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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7-15 11:09:2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济适用房将逐渐退出我市历史舞台,政府鼓励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尽早补缴差价款,退出经济适用房管理。同时,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已确定对已办理产权证房屋、银行抵押按揭房屋和未办理产权证但测绘部门已出具实测面积的房屋均可补缴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退出经济房管理。
       如果您要补缴差价,请到所在区房管局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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