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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玉花园无视合同,伤害业主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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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29 09:57: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下派

登封市

处理时间

2013-7-29 16:36

还是嵩玉花园的房子,从盖房开始,开发商就通知我们陆陆续续交了将近15万,前段时间说要签认购合同,让我们交够一半的房款,我们又交了4万多,总共已经交了将近20万,不过总算是签了认购合同,还算是有点希望,在认购合同上,已经注明余下房款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签完认购合同后,我们被要求回去准备公积金贷款材料,反反复复让他们看了好多次终于说准备的材料没问题了,过两天就可以签正式合同了,谁知道在7月27号上午又给我们通知说不接受公积金贷款了,让我们转成商业贷款或者付全款,我们要求退房,他们又说不让退,我们拿出认购合同,让他们解释,他们说这是国家政策,说在他们售楼部玻璃上贴的有,让我们自己看,我们看了,上面全是从网上打印下来的新闻,都是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个别楼盘出现的情况,并没有任何的政府文件或者声明。如果他们在让我们付款前就说不能用公积金贷款我们是不会买的,现在已经签了认购合同况且合同上注明是公积金,他们又出尔反尔。这情况算不算违约?算不算无耻?这样的情况还有200多户,请政府给我们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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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7-29 16:36:5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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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30 15:43: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收到信件以后立即通知开发商说明情况,开发商表示:对于选择何种付款方式,开发商将以协商的方式和客户交流,对于坚持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只要是与开发公司已经签订认购合同同意的,开发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协助客户尽快办理手续。
    另外,通过向公积金中心咨询,只要符合公积金办理条件,公积金即可办理。至于贷款期限可根据收入情况和实际年龄选择。在贷款期间如经济宽裕的话,可提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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