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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办理无人照头(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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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29 16:56: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金水区商务局

工作时间

5029小时:18分钟

       现住卫生路10院付2号院1号楼,历史疑难问题,我们三十户业主原买房的承建方实属:金水区商业局供销公司,现已更名为:金水区商贸局。我们三十户业主到房管局登记注册房屋产权证,房管局人员说,需要有单位签头办理。我们已多次去找金水区商贸局。总是无人照头办理此事.问他们总是一问三不知。因此我们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现政府通知到六月三十号停止办理疑难问题登记,现我们太无奈,请问郑州市商业局领导,我们该怎么办。。。是否我们要去上访才能有人照头给我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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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12-17 09:52:09 |只看该作者
经核实,原金水区商业局合并至原金水区经贸委,现更名为金水区工信局,金水区商贸局不存在。2005年,金水区商务局由金水区招商引资与外来投资办公室更名而来,同时接收了原经贸委留存的部分企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其中不包含供销公司,因此,金水区商务局与群众反映的“金水区商业局供销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建议群众核实建筑承办方信息,反映至该供销公司所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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