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财政局于2010年11月17日批复《关于对新密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郑价公[2010]3号),新密市的暖气、天然气初装费已取消。新密市青屏苑有十几栋几千户的楼盘,在2011年6月份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在销售商品房的同时,仍向不知情的业主大肆收取暖气(每平方50-80元不等)+天然气初装费(每户2800元),至今给的是白条收据,并非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业票据。开发商说是代收却拿不出任何代收文件,违规收取初装费上千万元,至今没有给业主做出解释,亵渎了法律的尊严,违法郑价公[2010]3号第二、六、七、九条款之规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