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西路办事处的领导你们好!我是你单位职工李秋珀的姐姐李岚。实在没办法,我想通过你们来劝说李秋珀出来和我们一起办理我母亲的后事。我母亲至今在五院太平间放了5年多了。事情是这样的:
在父亲去世后(07年8月去世的)的11月份,我们兄妹四人准备在我们老家李江沟村爷爷奶奶留下的一处老宅院内翻新盖房,地基都打好了,这时李秋珀又不同意联合盖房了,她说这宅院有她的一部分,并拿出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我们非常的惊讶?她一个公职人员城镇户口怎么会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呢?.....后我们诉讼法院说我们没有主体资格给驳回了。在这诉讼中我们才清楚她的证是怎么来的。
奶奶王金香是李江沟村二组村民在1997年去世后。1999年李秋珀的丈夫周辉时任中原区公安分局局长时,通过冯百祥、郑惠斌造假给李秋珀开具证明“证明李秋珀是李江沟村村民.将王金香的宅基地证号012169,变成李秋珀的原证号012169....等。在1999年李秋珀就通造假欺骗等手段将一宅院分成了两个,一个办在她名下,一个办在父亲名下。欺骗发证机关,使其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现建房近900多平方米,来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有中原区土地局提供的复印件为证)
由此兄妹之间产生了矛盾,贪得无厌的李秋珀为了能够霸占更多的财产,在一个月里对母亲作了丧尽天良的事情。 1、2008年1月11日为瘫痪在床丧失语言表达能力的母亲在中原区公证处做财产视听公证,将母亲名下的财产都归她所有。(做公证时没有一个家人在场,李秋珀自编自导,因为母亲丧失语言表达能力,李秋珀就叫母亲点头或摇头、用手指指,有她提供的视频为证) 2、2008年1月12日将母亲养老金上的最后一笔5000元钱取走,累计霸占母亲养老金6.4万元。 3、2008年1月14日用不正当的手段将母亲的户口偷偷转到她的户籍上。(其实直至今日母亲户口现在仍和大儿子一起,并没有迁出记录) 4、父亲去世后,多次向她讨要母亲的工资卡就是不给,于是家人和姨、舅商量准备起诉她要求返还工资卡时,2008年2月1日晚伙同她“前夫”(周辉市公安局的,08年打官司时才知道他们在2000年就离婚了,是以假离婚达到占有某单位房子为目的而离的,有他们提供的离婚复印件)买通保姆将母亲拉到前夫临时租的屋内。2月2日早上发现母亲不见了,在找不到的情况下我们报了警。三天多后母亲死亡李秋珀不向家里人报丧,送往五院太平间,5年多了母亲至今仍在太平间,无法安葬。 为此我们在2008年6月以剥夺我们亲情权、知情权、母亲的生命健康权为由起诉,李秋珀的前夫周辉找人从中阻拦不予立案。2008年7月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立案,后来中原区法院审判长赵宇徇私枉法不以事实为证,在08年8月14日下达了裁定书“说公安机关已于08年2月19日立案侦查,刑事案件应优先于民事案件审理,现刑事案件未终结,姑本案应中止审理”。事实上是公安机关08年6月24日就下达了不予立案的通知书了。(有公安局的凭证)这分明是徇私枉法,故意刁难我们等等.....然后官司打了四年多李秋珀躲着一次都不出来。而且我们还登大河报要她出来办理母亲的后事....我们求助妇联,求助媒体,郑州电视台5套法制频道今年5月在母亲节来临时准备做系列报道,在5月9日和16日播出了两次,李秋珀和周辉怕他们所做的事情曝光于天下,周辉找关系网给压下停播了。我们想尽一切办法,也尽了我们所能,母亲含辛茹苦把我们兄妹四人养的成人,如今却无处安身,母亲含冤,我们心在滴血。李岚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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