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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向文化路工商局举报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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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9 13:36: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下派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3-8-9 16:06

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区分局的领导你们好:     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变更办公地点,涉嫌非法经营,你们批准注册的骗子公司,打着工商注册的幌子四处招摇撞骗,你们却不闻不问,视而不见,首先我可以举报你们监管失职;遇到消费者投诉你们却敷衍塞责, 姑息养奸, 推诿不作为,包庇纵容骗子。如果不把我的事情解决了,我依次向郑州市工商局,市长热线,市信访局,市人大办公室,市委办公室,河南省工商局,国家工商总局层层举报你们的失职与推诿不作为行为,直到解决问题,把骗我血汗钱退给我为止!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指的是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由公司登记主管机关依法查处;鑫之成软件科技公司擅自变更公司住所、擅自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法定查处权限在金水区工商分局;因为鑫之成公司是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的注册登记,因此金水工商分局就是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的登记主管和法定管辖部门。



   联系人:余女士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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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9 16:06:1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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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yanhong1207  此事已解决,请管理员给予删帖。  发表于 2013-9-13 16:06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yanhong1207  在2013-8-19 21:34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下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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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8-9 16:03:46 |只看该作者
还是 炒股 相关被骗的吧?    发现这种情况比较多,绝不是个例,需要有关单位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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