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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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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14 10:18: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3-8-14 17:17

女职工是郑州市户口,所在单位(单位在中原区)已给此女职工缴纳了2年的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纳到了2013年1月份,2013年1月份女职工就辞职在家了,请问她在什么时间之内生育,才能享受到生育保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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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8-14 10:54:1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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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心呼吸  在2013-8-14 17:17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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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8-14 10:22:07 |只看该作者
生育保险是不是在生育保险停保后,还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相比正常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要提供什么额外的申报待遇手续吗(比如目前无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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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3-8-14 11:01:1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年以上不满3年,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或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3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的职工,可以按规定享受生产医疗费和围产保健费的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报销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2.医保卡;3.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结算发票原件;4.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单;5.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6.原参保单位出具的离职情况说明(说明离开原单位的具体证明,是否属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上半年提交材料时间:2月15-25号;下半年提交材料时间:8月15-25号(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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