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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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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骗子何其多,鑫之成就是其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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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15 11:07: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人说河南骗子多,其实郑州骗子是最多,郑州金水骗子又是多上加多!君不见网上投诉的网络诈骗有多少离得开河南,离得开郑州,甚至离得开金水?这是河南人民的骄傲还是河南公仆的骄傲呢?郑州的脸还要吗?
郑州鑫之成科技有限公司就是郑州金水区的大骗子之一。
现在他们被广大股民投诉,于是不敢用“鑫之成”几个字,想法设法换外衣继续在外招摇撞骗。他们的“天财点金”软件纯粹就是垃圾,一文不值。
希望被骗的股民联合起来维权,没被骗的股民千万不要像我们一样上当。。。
维权群:30743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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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15 11:26:26 |只看该作者
我是经“鑫之成”骗子群主安琪(QQ号85531167)鼓吹后于2013年5月28日付款13800元到中国工行黄河支行62220217*******6495 常卉的账户的,付款后便被踢出群,交给一个姓柴的客服(QQ号1029199249),要求签协议传真给她才给软件,为的是规避他们的法律责任,一切都在他们的算计当中。第二天(即5月29日)他们发短信荐股600732,上海新梅,买入价5.4-5.6,我信以为真,以为是支好票,结果一买就套,问客服,她说没关系,马上要反弹,最后会大涨,事实上一路跌到3.58,我也一路信她的补仓,直至把钱全套进去,到现在为止快三个月了,还亏将近2万,加上给他们的软件钱,已经亏3万多了。在刚买软件的一个礼拜内,我就已经要求客服和原来的群主退货,但她们都以各种理由搪塞,说不能看眼前的效益,又说启用了就不能退货等等。。。时至今日,他们还是没拿出诚恳的态度出来解决问题。忍无可忍,我才发帖投诉他们,希望有职能部门和大家的监督来敦促他们解决问题,否则,我将保留进一步投诉上访的权利。我的QQ314726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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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8-16 09:10:46 |只看该作者
看“郑州社区直通车”,只见整版整版的都是全国各地的网友对金水区骗子公司的投诉举报,整版整版的都是对金水工商分局和各工商所的质疑和投诉。骗子如此横行,工商如此不作为,不仅严重地损害了郑州在全国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和声誉,而且严重地破坏了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影响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本人认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应引起高度重视,应责成工商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能,真正执政为民,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迅速查处骗子公司,将害人的骗子绳之以法,退还诈骗款项并赔偿相关损失,而不能敷衍塞责、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对长期以来不作为的金水工商分局及所辖各工商所要来一次大换血,非如此不能改变现有面貌!
依本人观之,金水工商局至少存在十宗罪:
一,郑州的200多家骗子软件公司至少95%集中在金水地区,金水成了骗子的大本营、根据地;
二,至少有一半的骗子公司不在登记注册地经营,或一遭举报就频繁地换地方,工商疏于监管;
三,甚至出现同一个地点同时被两家骗子公司登记注册的情况(皆为正常经营的公司),这是严重的工作失误;
四,一个骗子公司被众多人举报后,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骗子公司马上可以注销,再另外注册登记另外一家公司;
五,甚至出现一个骗子公司同时拥有三个公司名的情况,如郑州新策略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书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康霖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就是同一个公司;
六,从局到各工商所,对众多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抱着敷衍应付的态度,所做工作仅仅是给一个回复,有些回复牛头不对马嘴,且千篇一律,让人明显看出在走过场;
七,不少工商所接到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后,根本没有上门,没有穷尽一切办法查找骗子公司,而是采取走捷径的办法---拿以前的回复出来复制粘贴忽悠投诉举报者;
八,少数工商人员在接受吃请或得到好处或参与干股后,与骗子公司沆瀣一气,为其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并用假信息忽悠身在外地的投诉举报者,骗子公司明明没有得到查处,却欺骗投诉举报者说骗子公司已被查处关门了,找不到人了,明明可以退全款的,结果只退半款,甚至一分不退;
九,不少工作人员工作极端不负责任,投诉举报者明明提供了几个有效地址,有的甚至就在隔壁,但工作人员只去看了一个,连隔壁都没看;投诉举报者提供了骗子公司准确的电话,工作人员打一下,对方说一句不是公司法人,他们就回复说:不是骗子公司电话,无法与骗子公司联系上;
十,工商分局主要领导指导思想不对,对骗子公司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包庇、袒护,姑息养奸,许多重要监管职能如警示、设黑名单、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查封账户等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
**欢迎各位受害者转贴,或将之打印出来,直寄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收,或直接发到市长区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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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8-16 09:16:33 |只看该作者
被举报人:公司名称: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26号北晨公寓A座6层608号附:  
 公司名称: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39号4号楼1单元25层2502号
  公司法人:陈国永
  开业时间:2012年12月29日
  注册号:410*******35212
  登记机关:郑州工商局金水分局
  登记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万元
  目前状态:正常经营       收款人:常卉
       中国工行黄河支行  帐号: 6222 0217 0205 0166 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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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8-16 12:58:54 |只看该作者
不行就到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举报金水区工商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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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9-26 18:50:40 |只看该作者
马上国庆了,怎么还没有解决问题啊,我的软件款什么时候退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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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9-26 18:51:54 |只看该作者
马上国庆了,工商部门能帮忙追回退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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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9-27 16:51:0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对您反映的“鑫之成”有关问题。我分局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我局自2013年6月以来,接到对鑫之成公司的多起举报,期间我局派执法人员于2013年6月8日、2013年7月4日、15日、2013年8月12日、14日,近段时间又多次赴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39号4号楼1单元25层2502号调查,均是大门紧闭,无人办公,我局与物业公司联系,物业联系上了房东,房东向我们提供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显示该处房产面积95平方米,系陈国永租赁,租期1年,至2013年底。现房东与物业公司无法联系上陈国永。经物业公司查询该处房产用电量,显示最近几月耗电量极少。2013年8月12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之规定,对擅自变更公司住所的鑫之成公司下达郑金工商责改字[2013]04202号《责令改正通知书》。因无法直接送达,我局于2013年8月15日,邀请关虎屯社区网格员、物业公司人员共同见证,在鑫之成公司大门张贴《责令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并拍照取证。
     关于网友反映“鑫之成公司”另一个办公地址的问题:接到对鑫之成公司的举报后,我局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26号北晨公寓A座6层608室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26号北晨公寓A座608室现为郑州千纸鹤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地,该公司法人为左可亮,公司的注册号为:410*******64231。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0号“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八条、“投资者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询问相关机构或者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也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进行查询核实,防止上当受骗。发现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之规定,建议你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如果您认为此类公司涉嫌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局将对该公司涉嫌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进行处理。
      在此,告诫广大网友:请不要随意相信QQ、飞信、微信、微博等交友平台及网站涉及“荐股软件”的信息,谨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再次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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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9-30 10:13:12 |只看该作者
金水分局 发表于 2013-9-27 16: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对您反映的“鑫之成”有关问题。我分局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我局自2013年6月以 ...

工商部门这就叫尽职尽责了吗?对广大网友反映的诸多事实,工商没有责任追查吗?要踢皮球了?老百姓的辛苦钱,受害者的血汗钱都去哪了?不是有众多受害者的钱已经追回来了吗?其余的追不回来就是你们的渎职和无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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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11-20 15:05:54 |只看该作者
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陈国永的身份证号码为:410*******12043112,家住河南卫辉市柳庄乡大张庄村;
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卉的身份证号码为:410*******11158085,籍贯河南林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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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11-20 16:08:16 |只看该作者
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的骗子们拿到钱后就改名换姓继续行骗去了,既找不到他们的办公场所,电话、QQ也联系不上,之前承诺的一年服务更是屁话!他们没有证券从业资质却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相关业务,他们不是骗子,谁还算骗子?

其罪一:欺诈消费者,非法经营,擅自离开注册地址办公:该公司以能为股民推荐股票,用户享有买卖点提示,稳步获利为诱饵,骗取广大股们每年的信息服务费,进行非法获利,受骗上当的股民无数,并且还不断有股民在上当受骗。
其罪二:金融诈骗:采用非法经营手段,以占有股民的钱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大量股民的大额钱财。足以够成诈骗罪!
其罪三: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在没有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情况下,非法向股民推荐股票。
其罪四:偷税漏税:骗取众多股民数万却从不提供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其罪五:财务税收造假:《公司法》规定公司收入支出必须使用对公账号。你们骗取钱财所使用的都是私人账户。


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陈国永的身份证号码为:410*******12043112,家住河南卫辉市柳庄乡大张庄村;
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卉的身份证号码为:410*******11158085,籍贯河南林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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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11-29 11:32:2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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