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信知,该退役士兵是服现役满12年易地安置我市的转业士官,属于政府重点安排工作的对象。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警备区关于做好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郑政〔2013〕25号)规定,对于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烈士子女及因战致残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等重点安置对象,今年的安置政策是:采取多种形式,确保重点安置对象全部妥善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按照国家、省、市的退役士兵安置精神,由于目前处于新旧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过渡期,今年我市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仍然在2000名左右。政府对重点安置对象主要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安置:一是积极引导自谋职业,发放一次性补助费并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即平常说的货币化安置);二是采取“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办法落实工作单位。这里所说的“双向选择”就是退伍士兵要和接收的单位达成协议,单位愿意接收退役士兵,退役士兵也愿意到接收单位上班。
近几年,我省积极引导城镇退役士兵采取自谋职业方式安置,从2005年开始,我市也出台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系列优惠政策,2011年、2012年城镇自谋职业率达到当年度应安置人数的60%以上。
此外,近几年我市在安置退役士兵日益困难的形势下,积极协调一些有实力的国有和股份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如郑煤机集团、公交公司等用人单位,每年协调的安置名额在300名左右,有效缓解了退役士兵安置压力。同时,针对退役士兵当中的重点安置对象,郑州市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也在积极协同市编办、市发改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安置政策,吸收外地经验,逐步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安置退役士兵,以有效克服安置不上岗,上岗无编制、上岗即下岗的局面,以便更好的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感谢对我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其他事宜请致电:63376612咨询,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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