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9日凌晨1时许,我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看病,看病结束后,共用1小时17分钟,开车出来时,没有穿任何制服的停车场“管理人员”,索要停车费7元,我遂出示看病的发票。他说,我们不看这,夜间停车就是7元,我说,我是来看病的,而且有发票,再一个我就停了一个小时多一点,不应该收取这么多。他不听,执意要收取费用,而且态度蛮横!说,给你发票,你想到哪投诉到哪举报随便你!
根据《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郑州市公办医院院内公共停车场,患者可凭就诊票据,免缴停车费。”其收取费用的行为明显违反上述规定,特提此投诉,希望物价部门同志严查此地乱收费现象!为郑州市建设国家级文明城市尽一份责任!望尽快回复为盼!
此致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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