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鑫之成公司文化路工商所8月28日的回复提出的几个问题:
1、文化路工商所的职责是不是只负责公司登记成立,完全不负监管责任,对于其辖下的公司,在注册登记后,只要不在其注册地址上,就可以做任何为非作歹的行为,而文化路工商所就可以以不在注册地为由完全无视这些行为?就可以敷衍了事吗?文化路工商所的人就是这个工作态度?
2、对于消费者的产品消费维权,是不是属于工商所的职责范围内?
3、对于文化路工商所提供的张所长的咨询电话0371-86112312,为什么永远都是通话中或者无人接听,有人接听就说张所长去了开会,请问张所为的主要工作是什么呢,这个职位的主要工作就是开会吗?为什么他老是逃避我们的咨询呢?
4、网上针对鑫之成公司的投诉诸多,而贵所一直无动于衷,真的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联系人:刘女士 13*******33
补充内容 (2013-9-13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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