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接到网友反映关于“清城美苑幼儿园乱收费”的问题后,随后组织专人负责调查了解情况。经调查了解,该幼儿园2013年6月份之前的收费标准:保教费604元/月/生,伙食费8元/天/生。受物价、房租、人员工资、管理费用等不断的增长及内外部环境的整修等因素影响,该幼儿园在2013年7月份向物价部门提交了新的价格申请,并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核批准。新的收费标准:保教费670元/月/生,餐费10元/天/生。该标准自9月1日起执行。关于家长提到没有正规发票的问题,幼儿园持有税务部门核发的相关手续,并领取了机打发票的材料设备,如果家长为幼儿办理入园手续后可到财务处领取发票。
现处理意见如下:
1、2013年9月9日,我局已针对幼儿园向家长提供操作包行为,现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幼儿园停止提供操作包材料,停止收取操作包材料费用,已经收取的费用限期10个工作日退还家长。
2、关于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问题,要求幼儿园除了在收费处公示,还应该在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墙或公示牌,向社会公示收费的相关内容。公布物价局投诉电话,接收社会监督。
3、要求幼儿园进一步加强管理,定期召开家长会,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为家长和孩子做好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