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供销社 关于网民反映回收站点扰民的回复 网民您好: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2010〕36号)文件“要按照方便居民销售要求建设回收站,原则上城区每2000户居民、乡镇每2500户居民应建设1个回收站的”要求,郑州市建成区内现已规划新建、改建回收站点1062个,因此市区内建设回收站点是方便市民的需要,也是郑州市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工作的需要,但是市区内建设回收站点必须按照建设规范统一达标,对于违规建设、扰民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回收站点,我们将联系相关各区坚决予以整改或取缔。网民反映的货栈街与未来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大院附近已通知管城区商务局相关领导现场察看,并做出了限期取缔的决定,要求5月4日前取缔到位。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