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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层楼,100多户人家,过道1.1米,而且成“Z”形,消防合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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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9-5 10:43: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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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8小时:3分钟

郑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我们是郑州市汝河路78号院的业主(拆迁户),我院于2009年10月在中原区人民政府的主持下由升龙国际进行拆迁,现回迁房汝河路中原新城“观澜一号”已基本完工。32层楼,一梯四户,全楼100多户,通道只有1.1米,且成“Z”字形,该楼房设计规范?,消防安全吗?

    中原新城“观澜一号”电梯通道狭窄宽度约1.1米,电梯通道不通畅,从户外进入该电梯间需拐两道1.1米宽的胡同,走“Z”字形,才能进入电梯。业主认为:该通道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不利于公共场合人员的疏散。我们诉求:信访机关责成计设、消防部门,给予大错确切回复,还我们业主一个安全通畅的居住环境。

业主签字:张长有,樊伯胜,王钢,贾千明,徐美娟,陈三建,李景辉,崔茹,顾伟红,彭卫东,孙先雨,樊红霞,邱连宝,李晓阳,李智明,杨素萍,徐建,王永枝,王兵,翟秀菊,王艳丽,常德杰,王峰,朱青霞,王振江,陈丽霞,苗青安,王玉英,黄旻,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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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9-9 09:04:52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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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9-9 09:29:01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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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9-9 09:39:29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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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9-5 11:11:43 |只看该作者
6.1.9 高层建筑内走道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高层建筑首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表6.1.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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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9-5 11:15:27 |只看该作者
6.1.10 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但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单面布置房间的住宅,其走道出垛处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

5.3.14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经计算确定。
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不超过6 层的单元式住宅,当疏散楼梯的一边设置栏杆时,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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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9-5 11:16:48 |只看该作者
根据上面的条文引用,走道净宽要大于1.2m,所以设计不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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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9-5 11:31:56 |只看该作者
高人呀,我可找到组织了。不过我还是看不懂。哈哈。“Z”形走道而且宽1.1米,32层楼人数要达到300人呀。不会算呀。谢谢你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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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9-5 12:34:54 |只看该作者
已经反映过一次啦为什么还没有解决?官僚作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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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9-5 12:36:31 |只看该作者
几百人的安全啊!希望政府尽快解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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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9-5 15:56:23 |只看该作者
啥时候能给我们个说法啊?心通桥问题回复没有时间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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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9-7 17:07:53 |只看该作者
希望政府部门一定要解决啊,事关几百人的安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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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9-9 18:30:55 |只看该作者
强烈要求公开、公平、公正!我们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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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9-10 09:54:35 |只看该作者
郑州信访 发表于 2013-9-9 09: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已转郑州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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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规划局抓紧处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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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9-10 10:17:44 |只看该作者
要公开、公平、公正!我没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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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9-10 20:51:36 |只看该作者
房管局 →  信访局→  规划局→→→→→→     ????????

大家猜一下,下一个单位是哪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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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9-11 16:49:49 |只看该作者
踢皮球啊,来一场比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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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9-12 16:52:59 |只看该作者
我们最基本生存权利(住房)都维护不了,还要忙着去维护所谓消费者的权益。想想心里真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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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3-9-17 08:40:22 |只看该作者
我们要等待多长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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