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索河办城关村北街包了个鱼塘,我们还在鱼塘周围种了好多树。2012年赶上拆迁,就把鱼塘和树全部都毁了。我们什么也没说,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政府对此进行了赔偿。补偿款早就发了,但是,我们到现在也没有拿到一份钱的补偿款。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鱼塘赔偿款归发包人,我们与发包方签的有合同,合同上写的很清楚。我们没有异议。但树木赔偿款应该是我们的。就如同我们租了人家的房子开了个商店,动房子需要给房东说,但动屋里的商品应该告诉我们一样,这么简单的道理,谁都知道,但在索河办就说不通了。我们的赔偿款却始终拿不到。。中间去问了一次,他们说我们领我们的赔偿款需发包发签字。真不知道天底下还有这样的道理。凭什么我们领我们辛苦种的树木的赔偿款要他签字我们才能领。他要不签字我们就不能要了?这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吗?索河办的人说怕发包方去闹。那就不怕我们去闹了?明摆的欺负老实人。政府就是这样为群众办事的?损坏谁的东西赔偿谁。自古以来都是这样的道理。毁了我们的树却不赔偿,或者要经别人的同意,别人不同意就不能赔我们,跟不赔有什么区别。总之我们拿不到钱。我都五六十岁了,还腿疼。跑一趟跑一趟,没有任何结果。哎,什么狗屁社会主义社会。就是欺软怕硬。没个说理的地。准备上访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