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15-18号院,本院就一栋家属楼,两个单元门洞,小区卫生极差,地下室走廊更是垃圾成堆。每户居民每月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不知道这些管理费落入谁之手???楼梯走廊卫生更是不知何时打扫一次,到处堆满垃圾。反映给楼长,楼长不管,反映给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无能为力,到底这该谁来管理,既然没有人管理,为什么还要收我们的物业管理费。
2.站在楼下,往上看,在6楼和7楼之间,外墙的水泥灰沙成大块大块的脱落。夏季暴雨季节,很容易脱落,极易造成楼下行走人员的伤亡事件。我们的住房维修基金一分不少的交给有关部门了,出现问题,又是没人负责。如果楼上掉水泥灰沙成出现楼下行走人员的伤亡,谁来负责???
请政府为民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