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郑价费﹝2011﹞23号)规定:
机动车停车收费根据停车场性质不同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收费按区域不同实行差别化收费,一类区域(花园路、紫荆山路以西,陇海路以北,大学路、南阳路以东,金水路段(医学院立交桥至大石桥立交桥)东南、黄河路以南(以上均含道路两侧停车场)):路内停车位白天一小时以内4元,以后1元/小时,高峰时段2元/小时,夜间免费;地上停车场白天一小时以内3元,以后1元/小时,夜间5元/次;地下停车场白天一小时以内2元,以后1元/小时,夜间5元/次;二类区域(一类区域以外,未来大道以西、航海路以北、桐柏路以东、农业路以南(以上均含道路两侧停车场)):地上停车场白天4元/次,夜间5元/次(路内停车位免费);地下停车场白天3元/小时,夜间3元/次;三类区域(二类区域以外的市内城区):地上停车场白天2元/次,夜间4元/次;地下停车场白天2元/小时,夜间3元/次。(白天:7:00—21:00,夜间:21:00—次日早7:00;高峰时段:上午7:00—9:00,下午17:00—19:00)
非机动车停车收费,自行车存放:白天0.1元/车次, 夜晚0.2元/车次,无锁无钢印加收1倍。电动车、人力三轮车存放:白天0.5元/车次,夜晚1元/车次。
停车场应当制作停车收费公示牌,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如您在存车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收费现象,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并保留好相关证据,我们将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关于停车场管理方面的问题,请向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咨询(0371-69623173)。
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和理解!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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