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03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要举报河南康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利用qq群推荐炒股软件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0-8 11:43: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投诉举报对象:
  公司名称:河南康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2号楼18层1803号
  公司法人:韩飞
  开业时间:2013年06月19日
  注册号:410*******78339
  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万元
  目前状态:正常经营
  收款人:刘世鑫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 6228 4807 1819 7714 675
  二、投诉举报请求:
  1、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公司—河南康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虚假转帐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
  2、非法经营,扰乱证券市场,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却推荐股票。
  3、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4、请求责令河南康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受骗者,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赔偿。
  三、受骗经过:
  我于2013年5月左右被拉进群,在群里,群主千惠天天大吹特吹他们公司如何有实力,说他们有专业的分析师,有可靠的内幕消息,每次开盘前都会提示很多股票,一只股票就能赚15~30%,还吹嘘他们的售后服务是如何如何的好,信誓旦旦地保证只要我成为他们的会员,一定让你赚到钱。群里天天有人上传涨停截图,并时不时地上传用户交割单截图,说某某某、某某某一天之内进账多少,其中有一人在短短的时间内赚了多少万元!他们还通过在群里安排了好几个托主动联系了我,说她们本人也是他们公司客户,短短数个月之类赚了多少多少钱之类的话,极力邀请我加入他们一起赚钱,于是本人在2013年7月26号14点13分通过农业银行转给他们16800元,转过后有一个客服QQ加我,通过QQ给我传了一个“智赢”的软件让安装,然后就给我第一只股票,可推荐的头一两支股票就都以亏损通知出仓。我问他们怎么回事,他们说我买的是低版本的,要升级成他们的专家版才有好票提供,于是他们还一再诱导让我还让我转钱升级更高的版本,可我看着他们每隔几天提供的票还是让我大亏,后来结合各方面信息才意识到自己原来上当受骗了,他们根本就是一家骗子公司,近段时间一直联系他们客服人员,他们以各种借口予以推脱,目前已经采取不接电话,关机,QQ信息不回复等各种方式予以逃避。
  现在,我再次举报河南康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偷税漏税、非法经营等行为。详列如下:
  (1) 欺诈消费者,非法经营,擅自离开注册地址办公:该公司以能为股民推荐股票,用户享有买卖点提示,稳步获利为诱饵,骗取广大股们每年的信息服务费,进行非法获利,受骗上当的股民达数千人,并且还不断有股民上当受骗。
  (2) 金融诈骗:采用非法经营手段,以占有股民的钱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骗取大量股民的大额钱财。足以够成诈骗罪!
  (3) 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在没有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情况下,非法向股民推荐股票。
  (4) 偷税漏税:骗取广大股民数千万却从不提供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5) 财务税收造假:《公司法》规定公司收入支出必须使用对公账号。他们骗取钱财所使用的都是私人账户。
  (6) 他们销售的光盘或软件没有软件执行标准,没有发行许可号,没有条形码,属于三无产品。
  骗子群:千惠实战交流群号:187381980; 331682312;
  他们公司托的QQ号(追梦):1850508070 ,QQ号(回忆的感觉)455745147
  骗子客服千惠QQ号:2012151818 ;小刘QQ号:657322053 ,赵客服Q号982696178
  他们的联系电话:18*******00;18*******05;注册工商信息时所留电话:13*******89
  他们的网址为:;网站上的客服电话为:18*******68;
  真诚地恳请河南省证监局、郑州市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河南康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凭借虚假宣传提供非法荐股服务,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责令河南康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补偿。我已收集银行汇款单、聊天记录等为证,非常感谢!!!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7 11:52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